一、主任岗位职责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做好全院的劳动人事工作。
2、负责对本处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带领本处人员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3、根据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对学院机构、岗位设置提出建议及全员聘任制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拟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引进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教职工的出勤考核;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绩工作。
5、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评审及工人技术等级考评的申报、资格审核、报评、聘任等具体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教师培训工作及职工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
7、负责职工工资总额编制、管理,及教职工职务档案工资、岗位津贴、补贴、福利等的审定工作。
8、负责全院各类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的计划、审批、用工招收、工资发放、辞退等管理工作。
9、负责全院教职工的离退休、退职手续以及延聘、返聘的审定工作;办理请销假、结婚、丧葬、抚恤、评残等有关事宜。
10、负责学院人员(聘任)交流及缓聘、辞聘、拒聘等人员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各类人员出国(出境)进修、讲学、研修、留学及因私出国(出境)的管理和计划实施,并办理公证、派遣等有关出国手续工作。
12、负责院内教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核定等管理工作。
13、负责审核、签发本处各类上报下发的报表、材料、文件。
14、负责与其它处室的协调、配合。
15、负责拟订本处的工作计划、总结。
16、负责本处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7、负责院内人事分配重大方案的调研、策划、起草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副主任(兼薪酬管理)岗位职责
1、服从主任领导,能协助主任以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劳动工资管理为主,兼管部分人事调配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工资计划,以及本岗位的学期工作计划与具体工作完成目标。对修改相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初步意见。
3、对每项工作都要建立基础资料档案和完成后的及时归档,要保证工作质量和连续性。
4、每年三月初,组织落实本年度符合技术工人等级工的申请报报名工作,按时上报培训、考核计划。
5、完成每学期调整教职工聘任人员的工资和岗位津贴,及每年度末完成教龄、工作津贴的年度调整。保证下一年度初兑现。
6、按时完成每月、季、年度工资报表和审查工作,以及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年检调整工作。
7、及时办理有关工作人员的调入调出(含离、退休)和转正定职的工资、福利的审定、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手续。
8、负责全校考勤汇总统计、参加劳动纪律检查和休假人员工资、岗位津贴的减发测算,
9、在收集相关部门考核结果后,及时完成月考核奖、学期综合奖等测算,及每年度一次性奖励工资的测算工作。
10、负责计划外用工的招聘、考察、工资审定、辞退等管理工作(工作考核由使用部门负责)。
11、及时、准确测算出教职工逝世后,按国家规定应发放的丧葬补助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贴等测算和发放年审备案工作。
12、积极协助人事管理工作,兼管本校区部分人事管理工作(参见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13、完成主任临时交给的工作。
14、完成院领导指派的工作。
三、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1、服从主任领导,能协助主任以负责全院教职工的人事管理为主,兼管部分劳动工资工作。
2、负责拟订学院各部门定编、岗位、定责的计划和本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引进计划,以及本岗位的学期工作计划与具体工作完成目标。对修改相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初步意见。
3、对每项工作都要建立基础资料档案和完成后的及时归档,要保证工作质量和连续性。
4、每年三月初,完成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申报领取纪念证书的工作。
5、编制全院教职工花名册,完成每学期调整教职工聘任后的人员变动,保证及时准确向院长提供最新情况。
6、按时完成人才库年度更新和年报工作,每年度作出一个人员综合情况分析,向院长报告并提出建议(需求情况、调整情况、自然减员情况等)。
7、及时办理有关工作人员的调入调出(含离、退休、延聘、返聘)和转正定职等相关审定手续,与劳资干部配合按期调整、兑现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8、负责全院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登记,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业务考核登记工作。按国家规定完成评优工作。
9、负责全院每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工作,及对已取得相应资格人员的考察、聘任工作。
10、负责每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进修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每学期初及时向市教委培训中心办理教育理论、普通话等级培训的计划。
11、负责学院聘任、交流、缓聘、辞退等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
12、积极协助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兼管本校区部分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参见劳动工资管理岗位职责)。
13、负责全院各类人员出国(出境)进修、讲学、研修、留学、及因私出国(出境)的管理和计划实施,并办理公证、派遣等有关出国手续工作。
14、负责每年度的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15、完成主任临时交给的工作。
16、完成院领导指派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