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目录 |
序号 |
主要职责 |
职责事项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1 |
面向全国为中国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
1.1 |
开展高等职业学院学历教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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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事项信息表 |
开展高等职业学院学历教育信息表 |
序号 |
1.1 |
名称 |
开展高等职业学院学历教育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实施机构 |
党群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 |
职责边界 |
党群管理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党校工作部 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处、学工部、创业中心、就业办公室 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总务处、招生办公室、图书馆、督导处、保卫处、宿管部、校企合作与对外交流处、信息中心、科研处、成教培训部 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冶金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智能技术系、电气工程系、经济管理工程系、基础部、体育部、思政课部、实训中心、冶金研究所 |
运行流程 |
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培养学生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志和创造能力。 面向全国为中国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
运行要件 |
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籍 |
责任事项 |
学院的各项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育人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遵循“博学、精技、创新、务实”的校训,建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育人、全面提升素质”的工作机制,推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主约束、自我激励”工作的有效开展。 |
监督方式 |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监督电话:022-26983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