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综合考核形式
(一)综合考核方式:论述、结构化面谈。
(二)综合考核时间:40分钟/人。
(三)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本岗位工作能力、逻辑严谨、重点突出、专业语言得当等内容。
三、公开考核程序
(一)考生须于综合考核当天按规定时间(开考前45分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综合考核考点办公室(人事处302室)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允许进入考场。(报到时间:上午8:15之前)抽签确定专业考试顺序号;
(二) 工作人员按抽签综合考核序号顺序依次将考生引入综合考试考场;
(三)考生进入综合考核考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按要求回答考官问题;
(四)考生完成综合考核后,由工作人员引至候分区(室)等待告知成绩;
(五)考生得知综合考核成绩后,自觉退出考场,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退出考点;
(六)本考场所有考生综合考核结束后,与本考场有关工作人员将有关资料、工具等一并带回考点办做好核对验收及登分工作;
四、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招聘部门 |
专业考试时间 |
招聘岗位 |
专业考试地点 |
教学系(部) |
8月1日 9:00 |
教务员 |
2号楼407室 |
专业考试侯考室:2号楼307
专业考试休息室:2号楼505
五、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招聘岗位 |
1 |
杨小宇 |
教务员 |
2 |
常飞燃 |
教务员 |
3 |
耿尚菁 |
教务员 |
六、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每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保留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专业考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考官的分数保留,论述与结构化面谈成绩各占50%。
七、专业考试考核小组组织安排
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组成不少于7人综合考核考评小组。
八、考务工作纪律
(一)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严格工作程序,严禁徇私舞弊。
(2)实行回避制度。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嫡亲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3)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后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由监督员集中管理,坚守岗位,不得中途退场。
(4)每个考官应不受干扰、独立自主、客观公正地完成评分工作,考官之间不得相互按暗示、商讨评分;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给考生传递信息或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压力;不应在考生回答问题时谈论其他事情,确保考场的正常秩序。
(5)考官在整个专业考试过程中,应坚持同一尺度对所有考生评分,力戒忽高忽低、时宽时严。
(6)专业考试中,考官不得询问考生与专业考试无关的个人信息。
(7)引导员不得在专业考试室参与专业考试过程,不得询问考题及考生专业考试情况。
(8)专业考试时间结束,主考官应立即终止专业考试。
(二)考生纪律
(1)考生应持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专业考试资格。
(2)考生应听取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专业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专业考试及侯考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考务工作人员集中管理。考生需要离开指定场所时,应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由考务工作人员陪同。
(3)考生在专业考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可能影响考官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应按照主考官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专业考试时间结束(30分钟/人),应立即停止答题。
八、其他说明
考试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号楼
联系人:柴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26987539、26987939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0年7月27日